设立分支机构 提供创业资金
发布时间:2008-5-2 11:31:20 | 人感兴趣 | 人参与
设立分支机构 提供创业资金
中国民营经济管理联合会有限公司与中国民营创业基金会,根据上级领主管单位指示精神,经批准在全国各省、市、县设立分支机构,工作中心,代表处。由联合会行政总部,核发钢印证件、公章、业务许可证等全套手续。各级分支机构每月由总部统一下发工作任务,布署开展各项业务。总部创业基金会可向各级分支机构提供小额(五十万元以内)创业资金贷款。总部确保各级分支机构每年收入二十万元以上.详情可来人来电具体咨询,我单位备有详细工作章程、资料、文件等。
北京京贸大厦
李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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